一、强化债权债务的管理,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,由报账员负责管理。
二、每月对债权债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实,及时调整变更数目,切实做到帐实相符。对经核实的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公布一次。
三、加大债权清收力度,全力化解已形成的各种债务。
四、村级实行以收定支、当场结算,原则上不允许举债。如确需举债,必须写出专题报告,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审批后才能进行。否则谁经手借款,由谁负责偿还。
五、加强村级资金监督。村级资金不允许向外单位及个人借支,本村村民确需借款的,须经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,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,并有村干部担保才能借出,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由此形成的债权由当事人自行负责,村合作经济组织不予承认。
六、村内兴办集体生产、公益事业,必须通过“一事一议”的方式解决,有多少钱办多少事,严禁向外单位和个人借款。
七、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债权债务的变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