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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里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能繁母猪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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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片区、乡直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》(国发[2007]22号)文件要求以及建财农发[2007]4号关于迅速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落实到户的紧急通知精神,为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将这一惠农政策落实到能繁母猪养殖户,现将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核查,摸准对象
按照省、州新的要求,本次核查的能繁母猪数量以2007年7月底的存栏数为准。
二、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
(1)各片区要对核查工作精心组织,落实好核查责任,采取驻村公务员包村,村干部包组、包户的办法,层层落实目标责任,要按照“四见”(见猪、见人、见标、见榜)的要求对母猪养殖户名、母猪数、标识号进行逐一核查,并建好数据档案。本次核查,必须将能繁母猪养殖户进行张榜公布,公布时间为两天。本次核查的数量将作为下步开展母猪保险的依据。
(2)核查时,必须要有养殖户盖章,同时将养殖户的“一卡通”帐号一并登记入册,以便信用社尽旱打卡发放到户。
三、严格程序,密切配合
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由乡财经所牵头,信用社、畜牧兽医服务中心,积极配合,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,资金发放实行日报表制度。
四、明确责任,严肃纪律
各片区、各部门在本次核查中必须深入到各农户中认真核对,绝对不能搞“闭门造车”,驻村公务员、村干部对每份核实表册必须签字盖章,方可上报,否则乡政府将一律拒收,如因不负责任造成漏登,误登或出现虚报、谎报,甚至优亲厚友,循私舞弊,引起各种矛盾的,一律由核查人员自行负责,情节严重的乡党委将作出严肃处理。本次核查工作,乡政府将组织专班进行抽查,如出现差错,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二○○七年八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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