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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领人应携带本人的《居民户口簿》和“一代证”,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拍摄数码照片或交验符合“二代证”制作要求的近期彩色照片,审核并签字确认《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表》相关的证件登记内容,同时按标准交纳制证工本费。公民在领取“二代证”的同时,必须将“一代证”交回派出所。
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、变更内容、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,可申报换领新证。
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,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。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,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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